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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黄石石油分公司岳家湾加油站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公示

发布时间:

2019-10-30 15:3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运行日期像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黄石石油分公司岳家湾加油站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黄石石油分公司岳家湾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岳家湾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黄石石油分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黄石石油分公司投资建|设,项目选址位于老下陆沿湖路岳家湾段,项目总投资802万元。加油|站分两部分,一部分为综合楼,另一部分为加油岛,占地面积约2220m2,综合楼设计层数为一层,加油岛为钢管架结构。站内共建4台电脑自动|加油机、3条加油车道,出售90#93#97#汽油、0#柴油、一10#柴油等综|合型加油站。该加油站预设员工5名,年工作日365天,预计年销售油量2500吨。附属服务设施有:加油站办公室、营业厅、卫生间等。

主要设施有:30m3卧式油罐5个,其中汽油罐3个,柴油罐2个,总储量150m3。双枪电脑自动加油机4台。

二、环境保护设施概况:

废水: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并与市政管网衔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运营期生活废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团城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磁湖。

废气:安装油气回收设施,加强站内操作人员培训管理,严格规范操作流程,确保项目产生的油气可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非甲烷总烃计≤25g/m3的相关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4.0mg/m3标准要求。

噪声:通过选用优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减振等措施,使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油罐清理的废油渣和生活垃圾。油罐清理产生的废油渣由危废暂存间收集,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建设地址:老下陆沿湖路岳家湾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涂红霞1890723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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