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专栏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黄石沈家营加油站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公示

发布时间:

2019-10-29 15: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运行日期像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黄石石油分公司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黄石沈家营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625日取得了黄石市环境保护局黄石港分局审批同意(审批文号:黄环港审[2019]7号)。

项目名称:沈家营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黄石石油分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地址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1035号,建设一座三级加油站,主要建设加油岛、罩棚、站房、油罐区等,设有3台加油机(其中2台加油机分别于2016年、2017年已暂停使用,还有1台双枪柴油单油品加油机正在使用),主要从事0#柴油的销售服务。站内设有储油罐3个,其中130m3柴油储罐正在使用,另外2个储罐分别于2013年、2016年暂时停用,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后,油罐容积为15m3,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二、环境保护设施概况

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有加油站卸油、储油、加油时产生的烃类物质。加油站采用地埋式储油罐,设置油气回收装置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952-2007)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②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黄石市磁湖污水处理厂

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座,围墙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油罐及隔油池清理中产生的油泥和清洗液等。生活垃圾合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油泥和清洗液等交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黄石石油分公司统一回收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建设地址:黄石市黄石大道103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站长 1898660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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