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专栏
黄石市鸿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智能家居专用铝型材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公示
发布时间:
2019-10-31 15: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运行日期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黄石市鸿福新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12月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黄石市鸿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智能家居专用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2月29日经黄石市铁山区环境保护局批同意,审批文号:铁环审函[2017]41号。
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智能家居专用铝型材项目
建设单位:黄石市鸿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竣工日期:2019年08月08日
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08月-2019年11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黄石市鸿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智能家居专用铝型材建设项目位于黄石市铜鼓地高新材料产业园铜鼓地106国道以南,长乐山以北女儿湾地块,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6.8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15310m㎡,总建筑面积183785.9m2,建设5栋生产厂房及研发楼、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包含24条全自动热压成型生产线,4条时效处理线,2条阳极氧化生产线,3条喷粉生产线以及木纹转印、注胶、贴条等深加工生产线,达产后可形成年产智能家居专用型材6万吨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保护设施概况:
①废水: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污水收集、输送管网应设置明管和标示。切实做好各类管网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防腐、防漏和防渗措施,建设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池、控制阀、与污水处理站的连接联通管网。
生产废水分为涉重废水及一般生产废水。涉重废水经单独收集后采用“清洗水循环回用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plH调节+混凝沉淀+砂滤工艺对涉重废水进行预处理,再采用陶瓷膜对废水进行过滤,过滤所得清水回用于涉重生产工序,浓水经“pH调节+混凝沉淀+砂滤+碳滤”后经车间排口排入生产废水调节池。
涉重废水中总铬、总镍浓度于车间排口需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排放标准。经单独处理的涉重废水与一般生产废水于生产废水调节池混合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处理工艺为:“pH调节+混凝沉淀+过滤"。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废水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标准以及大冶市城西北工业废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排放。
废水经处理后于废水总排口排放,经专用废水管道进入大冶市城西北工业废水厂进一步处理。在该项目配套的废水管道及污水处理厂未正式投入运行前,本项目不得排放涉重工业废水。
②废气:本项目阳极氧化车间及喷涂车间酸性废气经侧吸罩收集后经2套湿式喷淋塔处理后经2根16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电泳废气及电泳烘干废气经2套湿式净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2根16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废气经3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3根16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倒砂废气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根16m高排气简排放;氮化炉尾气经自带燃烧装置燃烧后经1根16m高排气简排放;上述外排废气(含VOC)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要求。
锅炉燃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简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标准要求。
挤压炉燃气废气经12根15m高排气简排放;喷粉固化护燃气废气经3根15m高排气简排放;木纹转印炉废气经2根18m高排气简排放。上述废气应满足外排废气应满足《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0lB9078-1996)=级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
落实生产车间及物料的运输、存贮等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③噪音:项目应选购噪声排放值低的设备,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安装在远距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等。通过消声、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各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a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全部交当地市政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报废品外售给其他企业,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所有固体废物均不外排入周围环境,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⑤地下水:对一般区域采取水泥硬化;生产车间地面及废水收集设施、原料罐区、处理后污水储存池、循环水池均做防渗处理;污水排放管道采取水泥防渗管道。项目运行后对周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黄石市鸿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黄石市铜鼓地高新材料产业园铜鼓地106国道以南,长乐山以北女儿湾地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姜工 15997147486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运行日期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黄石市鸿福新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12月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黄石市鸿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智能家居专用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2月29日经黄石市铁山区环境保护局批同意,审批文号:铁环审函[2017]41号。
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智能家居专用铝型材项目
建设单位:黄石市鸿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竣工日期:2019年08月08日
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08月-2019年11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黄石市鸿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智能家居专用铝型材建设项目位于黄石市铜鼓地高新材料产业园铜鼓地106国道以南,长乐山以北女儿湾地块,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6.8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15310m㎡,总建筑面积183785.9m2,建设5栋生产厂房及研发楼、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包含24条全自动热压成型生产线,4条时效处理线,2条阳极氧化生产线,3条喷粉生产线以及木纹转印、注胶、贴条等深加工生产线,达产后可形成年产智能家居专用型材6万吨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保护设施概况:
①废水: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污水收集、输送管网应设置明管和标示。切实做好各类管网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防腐、防漏和防渗措施,建设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池、控制阀、与污水处理站的连接联通管网。
生产废水分为涉重废水及一般生产废水。涉重废水经单独收集后采用“清洗水循环回用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plH调节+混凝沉淀+砂滤工艺对涉重废水进行预处理,再采用陶瓷膜对废水进行过滤,过滤所得清水回用于涉重生产工序,浓水经“pH调节+混凝沉淀+砂滤+碳滤”后经车间排口排入生产废水调节池。
涉重废水中总铬、总镍浓度于车间排口需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排放标准。经单独处理的涉重废水与一般生产废水于生产废水调节池混合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处理工艺为:“pH调节+混凝沉淀+过滤"。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废水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标准以及大冶市城西北工业废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排放。
废水经处理后于废水总排口排放,经专用废水管道进入大冶市城西北工业废水厂进一步处理。在该项目配套的废水管道及污水处理厂未正式投入运行前,本项目不得排放涉重工业废水。
②废气:本项目阳极氧化车间及喷涂车间酸性废气经侧吸罩收集后经2套湿式喷淋塔处理后经2根16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电泳废气及电泳烘干废气经2套湿式净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2根16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废气经3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3根16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倒砂废气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根16m高排气简排放;氮化炉尾气经自带燃烧装置燃烧后经1根16m高排气简排放;上述外排废气(含VOC)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要求。
锅炉燃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简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标准要求。
挤压炉燃气废气经12根15m高排气简排放;喷粉固化护燃气废气经3根15m高排气简排放;木纹转印炉废气经2根18m高排气简排放。上述废气应满足外排废气应满足《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0lB9078-1996)=级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
落实生产车间及物料的运输、存贮等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③噪音:项目应选购噪声排放值低的设备,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安装在远距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等。通过消声、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各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a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全部交当地市政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报废品外售给其他企业,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所有固体废物均不外排入周围环境,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⑤地下水:对一般区域采取水泥硬化;生产车间地面及废水收集设施、原料罐区、处理后污水储存池、循环水池均做防渗处理;污水排放管道采取水泥防渗管道。项目运行后对周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黄石市鸿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黄石市铜鼓地高新材料产业园铜鼓地106国道以南,长乐山以北女儿湾地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姜工 15997147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