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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县南河镇兴达石材厂年加工6500m3花岗岩板材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6-09 16:0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加工6500m3花岗岩板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6500m3花岗岩板材项目
建设地点:英山县南河镇窑坳村九组
建设单位:英山县南河镇兴达石材厂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7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裴总
联系电话:13971741791
联系地址:英山县南河镇窑坳村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