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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石油总公司黄石分公司迎宾加油城(北区)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公示
发布时间:
2019-10-29 15: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运行日期像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黄石石油分公司于2002年01月01日编制了《湖北省石油总公司黄石分公司迎宾加油城(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名称:湖北省石油总公司黄石分公司迎宾加油城(北区)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黄石石油分公司
竣工日期:2001年12月
调试日期:2002年01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征(租)土地14505m2,临路长260.3m2,纵深55.7m2;新建1674m2加油棚一个,加油车道3条,硬化地坪5500m2,绿化面积1509m2。附属服务设施有:洗车、汽配、便利店、快餐店等。
站内设有储油罐5个,总储量130m3(汽油80m3、柴油50m3);双枪电脑加油机10台;发电机功率15kW。
二、环境保护设施概况
①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有加油站卸油、储油、加油时产生的烃类物质。加油站采用地埋式储油罐,设置油气回收装置,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952-2007)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②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黄石市花湖污水处理厂。
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座,围墙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油罐及隔油池清理中产生的油泥和清洗液等。生活垃圾合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油泥和清洗液等交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黄石石油分公司统一回收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建设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武黄一级公路黄石收费处北侧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站长 18907238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