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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铜加工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二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8-16 15:4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铜加工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铜加工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二阶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新下陆冶炼路1

建设单位: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816日至2021910日(20个工作日)

人:詹传平

联系电话:0714-5392964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新下陆冶炼路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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