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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专栏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黄石黄浔加油站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公示
发布时间:
2019-10-30 15: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运行日期像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黄石黄浔加油站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黄石黄浔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3月4日取得了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下陆分局审批同意,审批文号:黄环下函[2019]16号。
项目名称:黄石黄浔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黄石石油分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黄石市下陆区新下陆106国道旁,项目总投资420万元,其余环保投资44.8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3257.87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405.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加油岛、罩棚、站房、油罐区、辅房等,并设有5个地埋式双层储油罐(其中30m3柴油储罐2个,30m3汽油储罐3个),年销售汽油2640吨、柴油240吨。
二、环境保护设施概况:
①废水: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并与市政管网衔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运营期生活废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团城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磁湖。
②废气:安装油气回收设施,加强站内操作人员培训管理,严格规范操作流程,确保项目产生的油气可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非甲烷总烃计≤25g/m3的相关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4.0mg/m3标准要求。
③噪声:通过选用优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减振等措施,使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油罐清理的废油渣和生活垃圾。油罐清理产生的废油渣由危废暂存间收集,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建设地址:黄石市下陆区新下陆106国道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乐艳梅13807235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