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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黄石大冶港背加油站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公示
发布时间:
2019-10-30 21: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运行日期像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黄石石油分公司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黄石大冶港背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3年6月4日取得了大冶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审批文号:冶环函[2013]102号)。
项目名称:港背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黄石石油分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大冶市刘金公路西侧,金湖港背村附近。主要建设加油岛2个,加油站房1间以及其他辅助设施,配置有双枪电脑汽油加油机(自带泵)2台4枪;工程油罐2个,储存量60立方米,其中汽油罐和柴油罐各1 个,储存量均为30立方米,年加油量为:柴油1224吨/年, 汽油504吨/年,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二、环境保护设施概况
①废气:采用内浮顶式储油罐,并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最大限度的降低非甲烷总姪的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952-2007)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②废水:地面清洗水通过隔油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一并进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方可外排。
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座,围墙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油罐及隔油池清理中产生的油泥和清洗液等。生活垃圾合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油泥和清洗液等交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黄石石油分公司统一回收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建设地址:大冶市刘金公路西侧,金湖港背村附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站长 18162915115